太原中院司法认定首例驰名商标 - 商标注册网 中国最大的商标行业网站| 商标,商标注册,商标设计,注册商标,商标查询,商标代理

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| 下一篇

太原中院司法认定首例驰名商标

知识产权报综合消息 在涂料界颇有名气的“摩天”商标竟被服饰店的老板“搭车”用在服装产品上,山西摩天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娜维思服饰店诉至法院。近日,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:认定“摩天”为驰名商标;

娜维思服饰店老板王某应停止侵权,停止使用“摩天”文字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。据了解,这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认定驰名商标。

据了解,上个世纪90年代初,山西摩天公司开发、创立了“摩天”商标品牌,并于1995年取得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证书。此后,该公司为了维护自身权益,先后进行了大量的防御性注册,获得了“摩天”图形商标注册证书。

自1995年以来,该公司每年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进行广告宣传,使该品牌产品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。近年来,该公司销售网点遍布全国25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港、澳、台地区,并远销俄罗斯。

2005年11月,山西摩天公司发现,在太原市小店区一家名为“娜维斯”的服饰店内,其老板王某擅自在其销售的服饰上使用“摩天”商标。11月17日, 摩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该服饰店以430元购买了一件男西装、两件女上衣,毅


 

评分:0

我来说两句

seccode